大遊行訴求「非核家園」 行政院:盼理性、尊重、思考

(中央社台北12日電)行政院今天表示,台灣能源供給98%仰賴進口,首要目標是確保電力穩定供應,政府尊重非核遊行訴求,但也盼民眾在理性、尊重專業前提下,思考台灣的核能何去何從。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下午在凱道舉行全國廢核大遊行,以「告別核電、面對核廢」為訴求,號召全民一起上街頭,呼籲讓台灣成為「非核家園」。

▲圖/翻攝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臉書

行政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能源政策問題複雜,涉專業又具高度政治性,而台灣能源供給98%仰賴進口,電力系統無法透過電網由其他國家支援,能源選擇的條件嚴峻;因此,確保電力穩定供應為首要目標。政府尊重遊行訴求,也期盼民眾能在理性、尊重專業、有同理心的前提下,共同思考台灣的核能何去何從。

關於今天遊行提出「全面廢核」、「面對核廢」及「能源轉型」3大訴求,行政院提出說明。

首先在「全面廢核」方面,行政院表示,立即廢核對產業發展及日常生活影響太大,且替代能源無法立即銜接,電力結構調整需要時間,再加以其他替代方案如燃氣不僅成本過高,其碳排放量更高於核電。因此政府主張穩健逐步減核,與非核家園的終極目標一致,只是在過程中應考量如何穩定供應電力,兼顧生命安全,以及落實減碳等目標,希望民眾理解。

在「面對核廢」的訴求方面,行政院說明,在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搬離前,有原能會監督台電公司做好貯存場的安全營運,並進行環境輻射監測,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及環境品質。

▲圖/翻攝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臉書

經濟部在民國101年7月3日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95年公布施行)核定,並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2處建議候選場址。進行地方公投後,若能選定候選場址,台電公司仍應執行環境影響評估,經環評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方可再由經濟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場址,在選址程序上並無不公義情事。

行政院表示,台灣已具備低階核廢處理的技術能力,並與國際同步發展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技術能力。台電公司對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依原能會95年核定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目前正進行第一階段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規劃在127年選定貯放場址,144年完成高階核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也不排除尋求國際合作處理,或境外處置的機會。

為推動最終處置設施的妥善建置與營運,行政院2月1日再次函送「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立法院審議;近年來立委及專家學者也積極推動「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的立法,對於強化公眾參與的核廢決策機制,已有具體規範。

▲圖/翻攝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臉書

行政院重申,政府將以穩健減核方式,達成非核家園願景;追求能源多元化來降低對進口能源的依賴,以提升能源自主性,是確保能源安全的關鍵政策。

由於核能具有穩定、低碳、低成本與發電效率高的特性,目前仍是邁向非核家園過渡時期的選項。在達到非核家園前,政府也將透過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擴大低碳天然氣合理使用等作為,以推動低碳能源轉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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