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門禁森嚴,若無合法申請,無法進入辦公區域。(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透過臉書,爆料某週刊特定記者「可以拿著北檢的門禁卡,自由出入檢察官辦公室,如入無人之境」。對此,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8日傍晚發出聲明,表示該週刊記者非聯誼會會員。聯誼會成員來自電視、報紙、網路、廣播等各型態媒體,共70多人,皆在堅持新聞自由下,遵守新聞採訪倫理規範與採訪單位互動。呼籲外界勿因此事錯誤解讀,影響會員採訪權益。
以下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聲明:
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聲明
鏡週刊記者非本會成員 籲請保障本會會員採訪權
民國112年6月8日
針對部分立法委員所指鏡週刊記者拿著台北地檢署門禁卡,自由出入4樓、5樓的檢察官辦公室,如入無人之境。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嚴正聲明,在堅持新聞自由的前提下,本會會員均遵守規範與採訪單位互動,且鏡週刊記者目前均非本會會員,籲請各界勿因此事,產生錯誤解讀,進而影響本會會員採訪權益。
聲明如下:
一、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為台北地區司法記者自發成立之團體,目前會員人數達77人,涵蓋報紙、雜誌、電子、廣播、網路等媒體。
二、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會員堅持新聞自由,並遵守新聞採訪倫理規範與採訪單位互動,誤以政治框架限制採訪自由,乃是本末倒置。
三、鏡週刊記者均非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會員,本會會員均遵循新聞自律規範,於採訪單位所提供的採訪區域進行採訪行為。
四、尊重部份立法委員所發表之言論,但籲請各界勿因此起特殊事件,而影響本會會員之正當新聞採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