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建瑩、王子瑜/台中報導
之前有人冒用「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的名義寄恐嚇信給台中市長盧秀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2位立委及總太集團的創辦人,假借顏清標的名義,要求收信人捐錢給媽祖,否則要送慶記,他是一名70多歲的無業男子,一審遭判賠48萬,而二審判決僅須賠8萬,差異頗大。
▲有人冒用顏清標的名義寄恐嚇信給盧秀燕、柯文哲等人。
男子全身包得密密實實出沒台中市好幾處郵局,將信件投遞到郵箱後立刻快閃,當時他寄的信就是這封,「捐一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署名寫董事長顏清標,但事實是被冒用名義,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報案後,警方循線將假冒名義之人逮捕送辦。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已經70多歲,不只冒用「顏清標」還有「大甲鎮瀾宮」的名義,陸續寄信給盧秀燕、總太集團創辦人、柯文哲以及2名立委、2名局長,包含恐嚇、髒話等字詞,短期內共寄8封信,只是台中地院與高分院判決差別極大,起初顏清標向李姓被告求償80萬,一審判賠48萬,沒想到二審判賠僅「8萬」元,是預期求償金額的一折價。
▲恐嚇信上威脅收信人捐一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行政庭長江德千:「他是在3天內密集的寄出,年紀已經70幾歲了,二審他也有表達對顏清標先生的歉意,社會經濟狀況認為說判賠8萬元是合理適當的。」
▲判決結果從48萬元變為8萬元的賠償。
庭長說明,由於二審法官考量被告70多歲無業,加上還領社會補助金,因此賠償從48萬元變為8萬元,而遭冒名的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得知判決結果出爐後,回應賠償金額不論多少將捐做公益,幫助社會上的弱勢團體。
▲70多歲李姓男子短期內寄了8封恐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