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復興航空班機去年2月墜毀在台北市基隆河(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復興航空前年7月發生澎湖空難,事隔不到一年,又發生南港空難,總計造成91人身亡,有10多位空服員在兩起空難事件發生後,選擇離職,卻被航空公司提告,請求給付10萬違約金及20萬懲罰性違約金,全案還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前空服員表示:「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為什麼反而付懲罰性違約金給復興航空?毫無道理可言!」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指出,復航無法提供安全職場給員工,空服員離職是「正當防衛」,航空公司的行為跟追殺沒兩樣,且指控復航提出的訓練費用,有灌水的嫌疑,其中包括248萬的航機使用成本費,公會也呼籲復航「停止強索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