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口罩國家隊」支援疫情時,總統蔡英文曾現身工廠打氣感謝。(圖/翻攝自蔡英文臉書)
新冠肺炎影響我國逾3年,隨著疫情解封,「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今(30)日到期,衛福部今公告廢止新冠肺炎防疫物資2項行政法規。對此,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在疫情期間照顧確診病患的津貼、醫療院所獎勵等仍會持續發放,並不會因條例到期而停止。
衛福部6月30日公告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以及「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並自2023年7月1日生效。
羅一鈞今日傍晚受訪表示,上述2項子辦法為配合「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現時空背景已經不同;當時因為口罩需求「口罩機被認為是生產設備」,因此額外訂定辦法來說明如何徵用。《傳染病防治法》本來就有相關條文規定,若是不足之處會在後續修法時補足。他強調,廢止上述2辦法也不會影響疫情防治。
▲衛福部今公告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圖/翻攝自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因上述條例施行期即將屆滿,為保障民眾申請防疫補償的權利,立法院會上(5)月30日三讀通過《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之一修正草案,將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的防疫補償,二年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的防疫補償,於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後二年內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