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行人「帝王條款」引熱議,林泰裕表示,車禍肇責與罰則是兩件事,不必過度揣測。(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最新交通新制,汽車不讓行人,間隔未達3公尺以上,重罰6千元、記點3點及道安講習3小時,甚至連行人闖紅燈也必須禮讓。引起網友砲轟「帝王條款」,甚至直呼紅綠燈可以廢了。新北市交警大隊隊長林泰裕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其實大家不要模糊了焦點,關鍵還是在於遵守路權、你我安全,才有辦法降低車禍的發生率。」
林泰裕表示,該條款之所以這樣訂立,主要是因為行人還是相對比較弱勢,行人與車輛對碰,如同雞蛋碰石頭,而車輛到任何路口,即應該要減速慢行。他說,「交通隊經常宣導,『遵守路權,你我安全』,就是該你走就走,大家各自遵守規則,才能降低車禍發生率。」
他進一步指出,無論是行人、車輛,到了路口就是應該要留意自身安全,行人不應分心滑手機或做其他事,快速通過,車輛也一定要減速,並注意A柱,尤其是大型車了對應注意有內輪差的問題,這樣縱使發生車禍,雙方的傷害性也能降到最低。
帝王條款是否會影響「車禍肇責比例原則」?林泰裕說明,其實新法的交通罰則跟車禍發生後的肇責比例沒有直接關聯,兩件事情是不一樣的事情。
他舉例,「其實車禍案件中,行人自己闖馬路導致車禍死亡,有時候檢察官在路權判斷上,會針對車輛是否過失,並經雙方和解狀況,以『不起訴』處理,這就是路權的觀念。」所以大家不必過度揣測新法。還是回歸正常的交通規則。
關於網友提到,員警取締行人不力一事,林泰裕特別說明,「以新北市來說,今年1~5月新北市交通大隊已取締10,500多件行人違規,所以警察值勤從未懈怠,也不只有取締汽、機車;至於罰金比例,則不是員警可以決定,希望民眾不要抹煞一線員警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