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從3日統計到4日,桃園市衛生局接到60起食物中毒的通報。(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從3日中午起,陸續接獲醫院和民眾出現嘔吐、發燒和拉肚子等食物中度症狀的通報,截至4日晚上6時,總計人數多達60人。衛生局調查後發現這60人皆在中壢忠貞市場內某攤商購買越南法國麵包食用,稽查共有14項衛生缺失,已命該業者8月4日起暫停作業。
衛生局3日至現場稽查越南法國麵包作業場所環境衛生,發現有冷凍冰箱溫度不足、有病媒蹤跡、作業人員配戴飾品、食材未落實離地及覆蓋等14項缺失,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勒令業者自112年8月4日起暫停作業,環境衛生缺失命限期改善,現場環境缺失須經衛生局複查合格並同意後,始得復業。後續如複查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忠貞市場內賣的越南法國麵包引發60人食物中毒。(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此外,衛生局至業者製備現場抽驗醬料、餡料及同一批未食用成品等食品檢體,與刀具、砧板等環境檢體,並採集個案檢體,檢體皆送驗中,後續將依本次人體檢體及食品、環境相關檢體檢驗結果進行綜合研判,倘經檢出病原性微生物判定為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環境衛生良好商家,購買後切勿放置於室溫過久,以免變質。如近期有購買中壢忠貞市場內越南法國麵包,食用後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請於第一時間通報衛生局,並至醫療院所就醫,以利本局持續追蹤監測民眾的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