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洗錢大亨郭哲敏手下李冠維一車多賣詐騙富二代6億元。(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洗錢大亨郭哲敏涉及地下匯兌案,潛逃海外數月之久,10日被押解回台受審;郭哲敏手下李冠維,亦被指控一車多賣,坑殺富二代數億元,檢方依法將他起訴;先前李冠維未到庭被通緝,還在酒店喝酒時遭逮歸案,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他2年4月徒刑。
檢警調查,李冠維是威登租賃公司負責人,2020年9月9日,他以公司名義與被害人簽訂投資合作保證合約書,雙方約定由被害人出資、威登公司負責經營車輛買賣;隔年1月14日,李冠維佯稱要購買4部超跑,要求被害人匯款6950萬元到公司指定帳戶。
李男為了取信被害人,先在辦公室內偽造車籍資料,連同汽車買賣合約書及車主資料,一起交給被害人姪子辦理過戶,嚴重影響交通監理機關對於車籍資料管理之正確性。
法官認為,李冠維以不實購車情節,向被害人詐騙款項,他為了掩飾犯行,偽造汽車牌照登記書及汽車買賣合約書,明顯觸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詐欺取財等罪;李冠維偽造文件詐取6950萬元,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考量他現在從事營造工程包商,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等情狀,遂依偽造文書罪判李冠維2年4月徒刑。
除此之外,李冠維陸續清償3450萬元,被害人也經由強制執行程序收到990萬0819元,剩餘的犯罪所得2509萬9181元,李冠維同意沒收威登公司財產;法官諭知,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將追徵其價額。
▲洗錢大亨郭哲敏手下李冠維一車多賣詐騙富二代6億元。(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