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美籍男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坐在按摩店外路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美籍男子2023年間某日被發現全裸坐在路邊,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原來是美籍男到按摩店逼小姐為他性服務,遭拒絕並被趕出店外。美籍男子隨後被送法辦且被收押,檢方偵辦後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一審、二審法院皆判美籍男有罪,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執行完畢後需被驅逐出境。
根據判決,2023年8月間,美籍男子來台想找人性交易,進到高雄市某按摩店消費。過程中,美籍男脫光全身衣物躺在按摩床上,待按摩小姐進入隔間,硬逼小姐替他性服務,小姐拒絕並呼救。其在1樓的父親聞訊上樓救人,將美籍男拉開、壓制後趕出店外。
因美籍男全身赤裸,沒有衣物可穿,只好坐在店外路邊,民眾路過嚇壞並且報案,警方趕抵發現此案,並查扣美籍男帶的3把瑞士刀和1把鐵鎚,將人帶回警局,訊後移送地檢署。檢方偵辦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
一審審理期間,美籍男否認犯罪,二審又翻供說是付了3000元和小姐性交易,沒有性侵。不過一審、二審法官皆不採信美籍男的說法,判處4年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經撤免,需驅逐出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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