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柯美儀報導
▲一名幼教老師與人夫偷情,10年間發生180多次性行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一名幼教老師與人夫偷情長達10年,期間發生180多次性行為,小三還向人夫示愛「期待他有一天換新身分證」,2人姦情在2021年間被正宮抓包,憤而提告,最終法院判小三賠償金15萬元,可上訴。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中一名幼教老師與人夫偷情被抓包,正宮主張,小三明知道丈夫已婚,卻提出「不要名分沒關係」,2010年起多次和丈夫發生關係。2021年4月正宮意外發現2人姦情,提出小三所寫的6份書信佐證,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
人夫則稱,2021年4月被妻子發現偷吃後,他才和小三斷絕來往,並透露小三會將字條包裝後放到他的果園,若他知道有新的字條就會拿出來看,同時坦言和小三發生180多次性行為。對此,小三辯稱,正宮沒辦法舉證她曾與人夫發生性行為,並指人夫的證詞是配合迴護正宮,矢口否認與人夫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透過小三所寫的書信內容,寫到願意做人夫的老婆照顧他一輩子,還說「期待他有一天換新身分證」告知離婚。最終,法院不採信小三的說詞,判她賠償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