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沙布魯
內湖女童命案引發社會激憤,廢死爭議再度浮上檯面,只要發生重大事件,砲火定馬上燒到「廢死聯盟」,然而追根究柢,還有更深層的心寒,那就是對台灣司法的不信任,單看去年就有多少法院的判決讓民眾感到失望透頂,就連曾參選總統的朱立倫都坦承「法院的確有恐龍」。
台灣目前根本就沒有廢除死刑,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民眾憤怒的是正義總是不得伸張,檢討再多的體制、關懷再多的弱勢,但仍舊看不出有積極改革整個司法警政體制的決心。醫療崩壞中,難道司法也在敗壞中?台灣有多少案件雷聲大雨點小?民眾有多少對於司法的判決感到心寒徹骨?老百姓又有多少冤屈不平找誰傾訴?只見政府官僚的自私傲慢、行政體系的推拖怠惰,以為轉個風向就想要讓社會集體遺忘。我們不會忘,人民期待的司法正義,願新政府能真切實現。
看看這些2015年爭議的判決:
●2歲女童遭虐殺卻無「殺人犯意」?嫌僅判13年
2013年在雲林發生了震驚社會的「洋娃娃命案」,一名2歲女童,身穿紅色洋裝,陳屍在水圳,檢警發現女童母親的同居男友,施虐女童長達一個月,多次綑綁毆打、用硬鞋底敲頭,最後在攝氏13度低溫下,淋冷水致死後棄屍,但法院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2015年4月13日只判他13年半,等於坐牢6年多就可申請假釋,檢方認為判太輕將提出上訴。
●嗆「殺人不會判死」 割喉殺童案二審無期
男子曾文欽於2012年12月1日在台南湯姆熊遊樂場,以贈送點數卡為由,誘騙男童方嘉豪進廁所,再持利刃割喉殺害方童。曾男落網後供稱「因失業想吃牢飯」,才會隨機在遊樂場找男童下手殺害,還嗆檢警「在台灣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引發社會譁然。一審判處曾男無期,男童家屬不服上訴,2015年10月6日二審宣判,法官仍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果真「殺人不會判死」。
●「生前應無痛苦」 迷姦殺害棄屍判無期
開設徵信社的主嫌黃文進,以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女大生,不但對她下藥迷姦,甚至殺害棄屍,手法相當兇殘,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屬輕手法加害,生前應無痛苦」台中地院認定,女大生遇害前被以藥物迷昏,應該沒有太大的痛苦和恐懼,且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的手法,屬於「輕手法的加害方式」,不是最嚴重犯罪,並無永世隔絕的必要,因此2015年10月8日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
●輾死人畫面曝光 法院:無犯意判3年
一條命只值3年8個月?還記得2014年宜蘭有轎車和機車騎士因超車起口角,駕駛竟以時速80公里,逼車3公里遠最後還輾過騎士,檢方以「殺人罪」將凶嫌起訴,但法院認定駕駛沒加速也沒有殺人犯意,加上已賠380萬元,2015年以「傷害致死罪」判3年8個月。被害家屬氣炸了,自力救濟調出監視器畫面要證明對方沒踩煞車,撞人還直接輾過去,不過檢方上訴之後,二審三審都被駁回,全案定讞,求助無門。
●陸女將男友肢解焚屍 高院認「有反省能力」無期定讞
大陸籍蛇蠍女黃靖雯,狠心將小開男友殺害,法官雖然痛斥她,視人命如雞鴨砍剁,短短18小時就完成殺人、放血、分屍、焚屍,惡行不輕,不過由於黃女抄經書、寫5封懺悔信給法官,最高法院認為她有反省能力、不是不可教化,罪不致死,2015年8月17日依殺人等罪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不是故意?「3天沒睡才殺人」判無期徒刑
2014年9月台南驚傳一件情殺悲劇,一名54歲的男子因為感情糾紛,拿刀砍殺女廚工和她的女兒,婦人的女兒當場被砍死。嫌犯向檢方辯稱,「自己心情不好三天沒睡才會犯下殺人罪」,法院審理後做出一審判決,採信嫌犯說因為3天沒睡、精神不佳才會犯下殺人案的說法,2015年1月22日判處吳姓男子無期徒刑。但是家屬無法接受,表示將會上訴到底。
●日月光污染案二審 無罪免賠
還記得日月光污染後勁溪事件嗎?2014年一審被判罰金300萬,K7廠廠長蘇炳碩等4人被判有罪緩刑。檢方認為太輕提起上訴,沒想到2015年9月29日二審宣判卻大逆轉,不但4名被告通通無罪,日月光本來該賠的300萬現在也不用賠償了!
高雄高分院表示,尚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事實上後勁溪多年來還有其他的汙染源,不足以認定就是日月光公司這次事件所造成的,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