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蘇姓大叔對少女無可自拔,慘遭法院重判。(示意圖/Pixabay)
高雄郭姓男子(40歲)2002年11月間網交未成年少女小愛(化名),竟然在短短的半年再發生32次性關係,過程中還會拍下對方裸照及性愛影片,後來東窗事發,小愛父親報警提告,案經法院審理後重判9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郭男經由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小愛,即便年紀差距很大,但小愛卻愛上大叔,從2022年11月起到2023年4月間,兩人在郭男車上、租屋處、家裡發生多達32次性關係,過程中郭男還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直到今年5月份,郭男騎機車到小愛父親的工作地點找人,小愛父親才驚訝的發現女兒被大叔載走,而且也無法喊停,事後趕忙報警協尋,後來在屏東找到小愛,而小愛才坦承已經跟郭男交往很久,小愛父親氣得提告,並由檢方起訴郭男。
法院審理時郭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仍查出早在認識小愛之前,郭男就與另名未成年少女發生過關係,並遭到南檢起訴,但郭男未受到警惕,還是與小愛發生多次性關係,法官審理後依32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重判9年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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