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游姓老董家屬指控看護朱女偽造文書,解開老董定存,將4658萬元匯入自己帳戶,全案逆轉。(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一名游姓老董和照顧他10年的朱姓看護,日久生情發展成同居關係,甚至朱女對外也都以「游太太」自居。2017年游董罹患肺癌入院,朱女竟解掉游董18張定存,並將4658萬元匯入自己帳戶;農會行員起疑前往醫院探視,發現游董已經意識不清,立即要求朱女返還款項,家屬事後也朱女提出告訴;一審、二審均依偽造文書罪判朱女2年徒刑,朱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逆轉,判朱女無罪,原因曝光。
游男是機械工廠老董,名下有多筆財產、房產,95年開始,朱女擔任游男看護,相處久了發展成戀情,兩人也常出席公開場合,朱女更以「游太太」自居;游男子女在庭上表示,朱女此行為似乎也只能「默認」。沒想到後來,最後會與這位自稱「游太太」的朱女,對簿公堂。
判決書指出,2017年游男因爲罹患肺癌住院治療,擔心時日不多,律師到醫院當公證人,並於11月15日立下約定書,授權朱女代為提款及移轉財產;隔天朱女隨即將18筆游男的定存解約,並將4658萬元轉入自己戶頭。
農會主管察覺有異且金額過大,除了聯繫游男子女外,也親自到醫院,發現游男已經意識不清,僅能微笑、點頭,雖然朱女提出約定書,證明有權代理,但農會仍要求朱女必須將4658萬元的款項轉回游男戶頭,朱女隔日照辦;游男過世後,家屬認為朱女企圖侵佔財產提告。
法院審理,一、二審都認定,游男約定書中並未提及同意將定存解約及將款項轉入朱女名下內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朱女不服判決上訴,全案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法官發現,游男家屬得知朱女轉移存款後,曾請醫師診斷游男的意識狀況,游男當時還能口述知情,意識清楚且可清楚回應金錢數額,因此無法應子女要求開立無自制能力及意識不清的診斷書。
此外,合議庭根據律師、農會人員等人證詞,發現游男被農會人員詢問是否授權朱女解約定存時,還能對著農會主任等人微笑、點頭,甚至戴起眼鏡看一看定存單,未積極表達拒絕或否定情。
綜合上述相關事證,合議庭認為,此案本於「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因無法證明朱女犯罪,原審不察,就被告遽為論罪科刑之判決,尚有違誤,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被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