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女子路邊停車,控警違法搜索。(圖/翻攝臉書)
台中市21日傳出,有女子去年某晚路邊停車遭保安警察大隊員警帶著長短槍盤查,甚至以她有吸毒為由,強行拉出車外要上銬逮捕。經附近民眾要求出示合法搜索的法律依據,警方才自認理虧放人。警方表示,員警發現該車違停,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因當事人未同意檢驗而未立案偵辦,沒有違法搜索情事。
▲警方認為女子車內有違禁品,準備逕行搜索。(圖/翻攝臉書)
黃姓民眾說,去年某夜北屯區某宮廟在問事,一輛汽車停在宮廟附近工廠空地,女子坐在駕駛座上等候,汽車當時是熄火狀態,、駕駛座車窗有搖下。突然有2輛保安大隊警車停下,4名持長短槍警察前往該車盤查。
警方從車外看到車內有白色粉末及尿片,認為女子可能有吸毒,未經女子同意就打開車門將她拉出車外,準備逮捕上銬帶走。女子大喊警察違法,宮廟內信眾們前來查看,認為警方沒搜索票,要求警方立即放人。但警方完全不理會,堅持要扣車並將女子上銬帶走。
他說,其中一位信眾打電話給他後,立即趕到現場。經他了解後認為警方違法搜索逮捕扣押汽車,便要求警方立即放人。但警方自認合法,他要求警方提出自認搜索逮捕合法的法律依據,警方卻遲遲無法提出,僵持一段時間後,警方自認理虧才放人。
▲▼黃先生認為女子車輛停在私人地,警方無權盤查搜索。(圖/翻攝臉書)
黃先生說,一般人大多不懂法律,常發生行車違規而遭警方攔下後,警方未經駕駛同意而強行進入車內搜索。
他認為,台灣是法治國家,警方執法必須有法律依據,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否則沒有搜索票的違法搜索,即使確實搜到違禁品,但不能以結果論而倒果為因,依毒樹果實理論,違法搜索之結果,並無證據能力。如果只論搜索結果有無查獲違禁物品,而不論搜索行為是否合法,形同不擇手段破案,不配稱為法治國家。
台中市保安警察大隊今天表示,本起事件是發生在111年7月前。員警執行路檢盤查,均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授權辦理。經查本案執勤人員當時行經該路段,發現該車違停,依警職法相關規定攔查。因當事人未同意對於疑似毒品的物質進行檢驗,未進一步配合接受調查,現場經溝通確認為私人地,也查無其他涉毒具體事證,故未立案偵辦,也無違法搜索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