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璋、沈明志、潘俐雯/台中報導
寄宅急便東西又寄回來,這是台中一名張先生要寄紀念幣給桃園的朋友,結果朋友沒等到宅配,紀念幣又原封不動退回給寄件人,但張先生完全沒接到通知,一看到包裏寫上「電聯不上滿七日」遭到退貨,讓他很傻眼,為了追根究底,張先生拿著密密麻麻的拖運條款,字體只有0.1公分大,看到眼睛都快脫窗,就是沒看到「七天退貨」的條款,認為這根本是宅配公司的潛規則。
▲有民眾投訴寄宅急便竟又回到自己手上。
三立記者陳柏璋:「民眾到超商寄宅急便,沒想到包裏在外頭流浪了七天之後,竟然原封不動回到民眾手裡。」
▲▼投訴民眾表示沒有收到通知,但物件在7天後又被寄回來。
投訴人張先生:「那我很納悶的是你聯絡不上,那你要把它退件回來,可是你又說有七天的規定,但我看條款裡面也沒有這樣寫,即便這是你的潛規則,可以你退過來之前,從頭到尾都沒有打一通電話跟我說。」張先生很傻眼,從台中寄紀念幣給桃園的朋友,期間曾接到宅配人員電話,說聯繫不上收件人,宅配人員留下一個電話,張先生打去卻沒人接聽,之後沒再接到任何通知,讓他以為包裏配送完成,結果收件人沒收到,包裹還被退貨,寫上「電聯不上滿七日」。
▲▼他還特地查看字超小的條款,就是沒看到有所謂的「七天退貨」條款。
張先生:「之前也是寄同一家公司,擅自被地址對調情況,覺得根本不把它當一回事。」為追根究底,張先生仔細閱讀托運條款,一共14條,得用放大鏡才看得清楚,仔細看看密密麻麻的字體只有0.1公分大,比起雜誌字體0.3公分還小,讓他看到眼睛快脫窗,就是沒看到「七天退貨」的條款,反而看到第11條托運條款內容,竟寫上運送人於貨品交付收件人後,運送人之責任消滅,讓原本應該收到貨品的楊先生覺得很誇張。
▲▼還有其他民眾也有一樣經歷,宅配公司目前還沒有回應。
楊先生:「因為我上班的關係沒有接到他的電話,然後有跟我約隔天的時間,空等一整天,有點不負責任。」遭到投訴的宅配公司在台灣很有知名度,對於七天退貨潛規則又沒告知消費者,第一時間向張先生承認疏失,不過記者去電詢問,總公司暫時沒有作出回應,但張先生表示已經有兩次不愉快經驗,未來不想再找這間公司宅配物品。(整理:實習編輯林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