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黑心要不得!去年底,台中衛生局稽查發現,「大裕」、「泉溢」製麵廠為讓麵條保存期限長、減少黏稠感,分別於製造油麵、烏龍麵等產品時,加入硼砂蒸煮或以稀釋的工業用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浸泡冷卻,消費者若食用過量恐造成消化不良、嘔吐等症狀。台中地檢署今(7)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兩製麵廠李姓、黃姓負責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李男(71歲)是「大裕製麵廠」負責人,去年10月間向不詳化工業者,以每台斤26元價格購入5台斤硼砂,於蒸煮油麵時以60公升的水加入2匙硼砂煮沸,日產油麵約40台斤,每斤零售25元、批發16元,賣給消費和店家。
另「泉溢製麵廠」黃姓負責人(54歲)於2014年間經人介紹,向合清化工實業有限公司以每桶50公斤650元的價格,購入工業用過氧化氫,於製造涼麵、烏龍麵、油麵等麵條時,用50公升的水稀釋300毫升過氧化氫,再將麵條浸入冷卻瀝乾,日產烏龍麵20至30台斤, 油麵及涼麵420至490台斤,每台斤零賣25元、批發14元等。
李、黃均辯稱,經人介詔、口耳相傳,才添加這些物品,讓油麵賣相較佳,不會黏在一起,並且延長麵條保存、不易發霉,但獲利微薄,苦求檢方輕判。
▲麵條示意圖/攝影者李季霖, Flickr CC License
檢方指出,連續攝取硼砂(硼酸納),會在體內蓄積,妨害消化酵素作用,讓食慾減退、消化不良;食用過量導致中毒時,則有嘔吐、紅斑、循環系統障礙等現象。長期食用過氧化氫,則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業者不該漠視大眾消費者食用安全,並認為衛生單應該管制化工原料流向。
檢方表示,業者違法添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起訴,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