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浩鼎今(7)日表示,針對《壹週刊》指稱「浩鼎團隊證實翁啟惠預知解盲失敗」的相關不實報導,認為已嚴重損害公司信譽、意圖影響股市行情,已在下午6時許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具狀提出告訴。
▲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圖/翻攝自YOUTUBE)
浩鼎表示,《壹週刊》於105年4月6日刊行的第776期雜誌指稱「浩鼎實驗團隊在被檢調約談時證實,翁啟惠2月18日就知道解盲失敗的數據」有誤,且該刊事前電訪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時,張也一再說明檢調約談對象非浩鼎員工,而是外部委託臨床試驗機構的晉加公司,卻還是蓄意捏造、出版、發行不實報導,意圖損害浩鼎公司名譽。
對此,浩鼎今日下午約6時許,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具狀提出告訴,希望能透過判決結果,證明公司清白,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