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紹揚、李岱娟/高雄報導
高雄有一位民眾在鬧區停車,找不到汽車停車位,看到一個停車位雖畫上機車格,但旁邊標示卻同時畫汽車和機車收費標準,她馬上停車沒想到車子立刻被拖吊,一問停管處才知道,這個停車格由汽車改成機車格,但標示沒改只做半套,讓她超不服氣。
彭小姐指著停車格不斷痛罵,因為幾天前她到附近的幼稚園接送小孩,繞了一圈都沒汽車停車位,看到這個停車格,旁邊又有標示牌上寫著汽車與機車收費標準,她馬上停車,沒想到三分鐘後車子立刻被拖吊,才停3分鐘就被罰款1700元。
彭小姐質疑停車格的標示牌明明畫上了汽車和機車標誌,根本是要誤導駕駛違規,其實這個路段停車格有問題,可不是彭小姐一人受害,高雄市停管主任蘇俊欽回應,目前所有標示牌上都還是有汽車和機車標誌,但機車汽車共停停車格上除了汽車車位外,還會同時畫上機車格做區分,未來標示牌會更明確。
只是當初交通局把汽車停車格改成機車格,標示牌卻沒處理等於只做半套,導致民眾誤停被開罰單,苦果要自己承擔,也難怪彭小姐氣炸。(整理:實習編輯范庭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