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泰勒絲演唱會電影拿下全台及新片票房冠軍。(圖/新光影城 提供)
流行天后泰勒絲(Taylor Swift)演唱會電影《The Eras Tour》(泰勒絲 | 年代巡迴演唱會電影)不僅蟬聯北美雙周票房冠軍,全台票房也突破1100萬,拿下全台及新片票房冠軍;台灣社群平台出現許多在影廳拍攝的畫面,讓部分網友質疑是否違反《犯著作權法》,對此,《三立新聞網》詢問台灣有放映泰勒絲演唱會的3家影城,分別做出回應。
泰勒絲在IG鼓勵粉絲將大螢幕體驗當作置身演唱會,國外影城業者也破例開放影廳內可拍攝、拍照,泰勒絲演唱會電影上週五(11/3)在台灣上映,社群平台出現許多在影廳拍攝應援、大合唱和電影片段,讓部分網友質疑影廳拍攝是否違反《犯著作權法》?對此,美麗華影城公關表示,有詢問過電影方可拍攝,因此我們比照國外電影院規範,開放影廳拍攝、拍照,但僅能拍攝「電影片段」,不能拍攝「電影全片」。
▲美麗華比照國外電影院規範,開放影廳拍攝、拍照。(圖/讀者提供)
威秀公關表示,可以拍攝影廳內的觀眾畫面,但不能拍攝電影片段,並強調這是法規;新光影城公關則表示,電影開始後影廳內禁止拍照、攝影,應援場可跟著音樂一起盡情歡唱,一般場在不影響他人情況下,可以跟著輕聲歌唱。
有不具名的電影業者表示,由於泰勒絲演唱會電影沒有代理商,是各家影城自行跟泰勒絲的公司談放映,因此泰勒絲公司表示可開放拍攝、拍照,美國影城業者也破例開放拍攝、拍照,但到了台灣還是要看各家影城規定。
▲不具名的電影業者表示,影廳內是否能拍攝要看各家影城規定。(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