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高分院。
台中一名盧姓男子因與楊姓男子有40萬債務糾紛,楊男的鄒姓友人得知後,夥同其餘6人將盧男從台中租屋處擄走強押上車,以鐵鎚痛擊盧男小腿及手掌,並關押在南投水里一處倉庫,並輪流持鋁棒毆打盧男,最終將盧男凌虐致死。法院審理發現主嫌鄒男是累犯,2020年他就曾為討債擄走一名洪姓男子,燒燙、凌虐被害人至重傷,甚至逼迫洪男連聽佛經54小時。
2022年6月11日,鄒男為替楊姓朋友討債,找來黃男、陳男等7人持辣椒水及鐵鎚闖入盧男位於台中住處,盧男凌晨3點多返家時,一行人先朝他噴辣椒水,之後以鐵槌攻擊,盧男逃出社區大門,黃男等人在後追逐,趁他受傷無力反抗將他押上車,雙眼貼上黑色膠帶、眼罩,再載往南投水里一處倉庫。
鄒男將盧男押往水里倉庫後,以束帶及黑色膠帶綑綁盧的雙手,逼迫盧男還錢,並輪流持鋁棒毆打盧男背部、首部、膝蓋、大腿、洗腿及腳掌部位,持續凌虐至11日下午4點、長達12小時後,盧男因傷勢嚴重失去呼吸心跳,鄒男等人見情況不妙,將他塞入汽車後車廂載往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
警方接獲通報趕往急診室,但盧男已因四肢及軀幹鈍器挫傷、撕裂性創傷導致休克不治死亡,員警隨即逮捕鄒男等在場3人。
法院一審時,發現鄒男過去就曾使用類手法討債。2020年間,鄒男受託向一名洪姓男子討債,夥同數人毆打及燒燙洪男身體,在凌虐過程中逼迫洪男以耳機聽佛經長達54小時,與凌虐盧男手法類似。而鄒男才因前案入獄服刑,不到一年又重蹈覆徹且殘暴更甚,導致盧姓被害人身亡,應判處重刑。但考量他將盧男送醫過程中有報警自首,且與盧男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私行拘禁兩罪判處6年8月、4月徒刑;其餘共犯判5年9月至2月不等。
鄒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私行拘禁、傷害致死應從重依照傷害致死罪論處,撤銷改依傷害致死判刑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