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吳女認為合租的郭男為自己女友,遂拍下他與閨密睡姿後上網公審。(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郭姓男子,先前與吳姓女子合租房子,吳女自認是郭男女友,某日目睹張姓閨密和郭男緊握雙手睡在客廳,遂拍下2人睡姿後上網公審,張女憤而提出告訴,郭男則說自己並未與吳女交往,法官遂依妨害秘密罪判吳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3月間,吳女從房間走到客廳時,意外撞見張女和郭男牽手睡在客廳沙發上;吳女認為,張女不顧多年情誼,私下搶走她的男友,遂拍下2人睡姿後上傳網站公審;事後張女得知自己睡姿照片被上傳網路,憤而提告吳女妨害秘密罪。
吳女應訊時坦承照片是她拍攝,並辯稱她是在郭男同意下所為,還強調自己才是正牌女友,張女只是小三;但郭男卻表示,自己並未與吳女交往,2人僅是同住房客關係,根本不是一對情侶,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吳女。
吳女出庭時仍堅稱自己是正宮,但法官認為,吳女目睹郭男及張女在客廳共眠時,大可當場質問郭男,沒必要再拍攝照片,加上吳女亦非郭男配偶,竊錄行為難認有正當理由,遂依妨害秘密罪判吳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