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男教授對女學生強制猥褻。(圖/翻攝自Pakutaso)
台中一名楊姓大學教授趁著到台南參加學術研討會時,邀約一名已畢業、曾擔其助理的女學生聚餐,楊男不顧女學生對其信任,在一處民宿內趁機熊抱親吻、舔咬女學生的臉頰和耳朵等處,女學生不甘受辱,對楊姓教授提告。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中部某大學文學系教授,去年10月6日,楊男至台南參加學術研討會,楊主動邀約已一名已畢業的女學生見面、用餐,吃完飯後,楊男已回民宿放行李為由,將女學生載至民宿,女學生因手機剛好沒電,也跟著教授進入房內使用插座充電。
楊男為藉故為女學生按摩肩頸,接著又說「可以抱妳嗎」,不等女學生回答即突然伸手將她環抱住,還親吻舔咬她的臉頰、耳朵、脖子等敏感處,女學生不斷抵抗,楊男才作罷,女學生事後將此事告訴友人,傳訊稱「當下真的覺得好噁心可怕」、「他明明知道我對異性不太行,會反感」、「我應該是最信任他的學生吧,也是相處最久的,信任全毀了」,並對楊男提告。
楊男應訊時辯稱,那段時間與女學生訊息對話,會用比較親密性、曖昧用語,她都有回應跟互動,所以認為跟她有發展的可能,這一切的動作都是在親密曖昧自然而然發生的狀況。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女學生對其並無男女感情,楊男明知女學生多年交往對象為同性,對於異性肢體親密接受度較低,但楊男未獲得女方明確同意,即逕自環抱、親吻女學生,未尊重被害人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