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會27日三讀通過「基隆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明列供應商對環境及供應食材或餐食,若有不符合規定,視情節輕重,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基隆市三讀通過「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供應商若不符規定將受罰。(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議會通過的「基隆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規定,發生食物中毒危害學生健康,可歸責於供應商,及其他因食材或餐食危害學生健康情事等情形,視情節輕重處供應商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限期改善,經複查不合格,得連續處罰。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29)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感謝議會支持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且修正通過,這是全體議員及府會共同向食安零容忍目標前進的象徵,後續市府也會依自治條例,成立午餐採購廉政平台、午餐輔導會及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事宜,對學校午餐把關更加嚴謹。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代理處長楊桂杰說,「基隆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也規定,對未達營養師配置標準的學校,考量班級數及分布情形,得跨校聯合聘用營養師,除能讓更多專業人員投入午餐工作外,市府也會納入生活指導教育,建立健康飲食、營養均衡、衛生安全及農產食材正確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