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食藥署公布致命魚種是月尾兔頭魨(圖/食藥署提供)
南投仁愛鄉一間小吃店,日前因老闆烹煮河豚魚肉湯、河豚生魚片分享給友人,不料老闆中毒身亡,8人也出現手腳麻痺頭部暈眩等症狀。食藥署今(6)日公布「魚種」,「毒性」等兩大檢體結果,確認魚種為有毒的「月尾兔頭魨」,屬於連肉片都有毒的「毒鯖河豚」。食藥署食藥署研檢組組長王德原表示,檢體當中的「河豚生魚片」檢體檢出TTX高達134.30 mg/kg,死者有吃生魚片,相當於每吃1~2片就達致死劑量。
食藥署研檢組組長王德原表示,本次河豚檢驗是近年收到最完整的檢體,當中包括魚肉及未處理的魚肉和內臟。
透過異相層析質譜儀檢驗發現,檢驗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送驗的3件檢體,進行DNA物種鑑別與河豚毒素(tetrodotoxin, TTX)分析。DNA物種鑑別結果發現,該3件檢體皆屬有毒的「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
河豚毒素檢驗結果則顯示,「河豚生魚片」檢體檢出TTX高達134.30 mg/kg,「河豚魚肉湯(含魚肉)」檢體之熟肉與湯,分別檢出TTX 33.48 mg/kg與31.86 mg/kg,「河豚內臟及皮」檢體亦確認檢出河豚毒素,惟因基質複雜,尚難精確定量。
王德原表示,本次檢體發現包括生魚片、熟肉與湯都有很高的河豚毒素殘留,據調查負責烹煮的老闆有吃生魚片,每公斤有134.3 mg/kg河豚毒素,衛生局送來的生魚片檢體,每一片大約是在10g左右,最後換算出來,每個生魚片大約有1.34ppm的河豚毒素。日本的河豚毒素劑量定為為每公斤體重不得超過2ppm。歐洲,則認為1~2 ppm就能達致死劑量。食藥署推算,小吃店老闆相當於每吃1~2片就已達致死劑量。
▲食藥署公布河豚檢驗結果,生魚片最毒(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統計,國內於2014年到2023年十年間,共發生4起河豚中毒事件,分別為2014年1件,2020年2件,2023年1件,共17人中毒1人死亡。
林金富說,日本河豚處理雖然有證照制度,但日本於2013~ 2022年也180件河豚中毒事件,共246人中毒,死亡人數也達5人。因此目前國內不考慮跟進日本制度,也建議餐飲業者避免供應河豚。
林金富表示,食安法15條規定,有毒食品禁止販賣、製造、儲存、運送或是做為贈品,否則將違反第15條第1項第三款,如果違反可處6萬到2億元罰鍰。
餐廳若情節重大可命其歇業、停業甚至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登記。如果有人員傷亡,可依《食安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
▲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圖/食藥署提供)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陳泰源表示,本次中毒事件的「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屬於連肉片都有毒的「毒鯖河豚」。
月尾兔頭魨又稱作月腹刺魨、栗色河魨、毒鯖河魨等,屬四齒魨科,主要分布於印度至西太平洋區,臺灣四周海域均能見其蹤跡,體長可達50公分,其背面及腹面均佈滿小棘,尾鰭後緣呈新月形,內臟、皮膚及肌肉皆含河豚毒素,毒性極強。
食藥署再次呼籲,河豚種類繁多且一般難以辨認,誤食有毒河豚死亡風險甚鉅,因此,切勿捕捉或食用來路不明之水產品,並建議餐飲業者避免供應河豚,千萬別因追求美味或嚐鮮而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