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度動物性來源機能性飲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年節將至,不少人會買禮盒、機能性飲品或日常營養補充品送禮。衛福部食藥署今(22)日公布「112年度動物性來源機能性飲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知名燕窩品牌老行家、禧元堂都上榜,包括品名瓶身不一致、未標示有效期限等,分別裁處6萬元和3萬元。
食藥署表示,近年來國人常購買機能性飲品作為禮盒或日常營養補充品,如蜆精、魚精、燕窩、膠原蛋白、葡萄糖胺等飲品,其產值亦逐年遞增,為確保是類產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度動物性來源機能性飲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總計查核38家業者,並抽驗7件原料及46件成品,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或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未臻完善,皆已限期改善完成;查核57件產品標示,其中4家業者(5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另查獲4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2家業者使用之原料標示不符規定,1家業者使用之原料未辦理輸入查驗,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完成處辦。
▲老行家御燕禮盒標示不符規定,遭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接受媒體電訪表示,上述專案總計查核38家業者,並抽查57件產品標示,發現4家業者的5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主打健康養生商品的「老行家」,委託台南市統荃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燕窩產品,外盒品名為「老行家 御燕」,瓶身上品名則是「老行家 即飲冰糖燕盞」,標示不一致,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禧元堂股份有限公司的燕窩產品,原料冰糖僅標示「現燉日期」,但未依規定標示有效期限,已針對其來源商依《食安法》裁處3萬元。
另外,本次查獲1家業者使用原料未辦理輸入查驗,為桃園市新澄國際有限公司生產的「夫人品燕窩」及「夫人甜品」,兩項都是燕窩產品,其原料合法性不合格。林金富說明,依規定食品輸入需要申報查驗,但該業者無法提出燕窩原料的輸入證明,可能是沒有保存好,或用快遞或國際便捷輸入,僅限自用不得販售,依《食安法》裁處3萬元,產品需下架回收。
▲112年動物性來源機能性飲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暨後續處辦彙整表。(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則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使用原料如未辦理輸入查驗,則違反食安法第30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