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經行政院核定,將從民國113年1月1日施行。勞動部今(29)日表示,將於1月發文給各勞資團體推薦人選擔任審議委會,啟動首任審議委員聘任程序。
▲勞動部表示將從元旦起啟動首任審議委員聘任程序。(圖/中央社)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最低工資法27日經總統公布後,行政院在最短的時間內,核定從113年1月1日施行,象徵台灣正式邁入最低工資審議機制的新紀元。
勞動部說,這次立法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社會經濟指標明確入法,並確立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議事規則及最低工資的核定程序,以穩定明確地調整最低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最低工資法元旦上路後,勞動部也將於明年1月啟動最低工資法首屆審議委員的聘任程序,將發文給勞資團體,請團體推薦人員擔任審議委員。
黃維琛也說,最低工資法明定設置跨領域研究小組的先行評估機制,小組將評估最低工資調整後的影響,並依審議指標作成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供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參考,1月起也將啟動研究小組的設置。
勞動部強調,在總統蔡英文任內,連續8年調漲基本工資,這項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最低工資法將接續作為政府保障基層勞工維持生活水準的重要政策,藉由專法的制定,完善審議機制的建構,達成政府穩定明確調整最低工資,撐住勞工及其家庭經濟生活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