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兒子驚見媽媽跟「弟弟」裸身躺床。(圖/PIXABAY)
高雄一對夫妻兩人感情不睦分居,某日丈夫阿基(化名)因兒子喊著想找媽媽,因而載其前往妻子住處,豈料,竟然兒子上樓後竟撞見媽媽與自稱「弟弟」的裸男抱在一起,還被媽媽趕下樓;阿基得知後氣炸返回質問,妻子辯稱對方是來修平板,但垃圾桶內翻出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橋頭地院審理後,判妻子需賠償阿基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基與妻子於97年7月結婚,2人育有一子,109年7月妻子遷出2人住處,夫妻兩人就此分居;隔年2月,兒子想見媽媽,阿基便帶著孩子到妻子住處,並要他先上樓,豈料,進門卻撞見媽媽與「弟弟」裸身在床上摟抱。
兒子見狀立刻下樓離開,並上了阿基的機車返家,路程中,兒子決定告訴爸爸剛撞見「媽媽與弟弟抱抱」景象,這讓阿基聽完後氣到折返質問妻子,當場撞見「弟弟」正準備離開;「弟弟」表示,自己是來幫忙修平板,但阿基不相信,最後在垃圾桶內,見到疑似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認為修平板只是藉口,氣得對妻子提告求償50萬元。
妻子堅稱自己無外遇,反控阿基毀壞自己在兒子眼中的形象,導致兒子杜撰事情經過。但法官根據兒子在離婚、個資法等訴訟中的證詞,均指出看到媽媽下半身赤裸、男子全身脫光抱在一起,還將自己推出門,認為已經超過一般友誼關係,且兒子還提出要求要「找媽媽」,顯然母子關係良好,不至於有誣陷之動機,判妻子需賠12萬元給阿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