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人夫與女同事共進早餐引發妻子及其姊姊不滿情緒。(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竹縣1名人夫阿豪(化名),去年4月間偕女同事小萱(化名)吃早餐,兩人還拍照留念並上傳IG,引起許姓妻子及其姊姊不滿情緒,兩人先後透過臉書、信件痛批小萱是小三,內容提及「現在的小三都沒有恥度嗎」、「就像擁有禿子還妄想人家頭上的髮」等字句;小萱自認無辜被牽連,還因此事影響升遷,憤而對許姓姊妹提告,新竹地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處姊妹倆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20日。
檢警調查,2023年4月5日,阿豪與小萱共進早餐,並拍攝多張照片留念,事後阿豪在IG上分享照片,內容提及「早餐約會」、「妳的穿著洋溢著春天的氣息」、「我也被粉紅泡泡包圍了」等字句。
許女姊姊意外發現妹婿貼文,憤而在2人合照上附加大便等圖案,再上傳到自己臉書,並痛批:「現在的小三都沒有恥度嗎?你敢放閃我幫你高調」、「恁祖媽寫訴狀陪你老婆上法院。」
同年6月1日,許女跑到小萱工作地點,並將信件交給對方同事,內容提及「人都是貪心的!捲髮羨慕人家直髮!就像擁有禿子還妄想人家頭上的髮」、「有人就是適合撿人家不要的」、「當狗真的不可愛」等字句。
小萱自認無辜遭受牽連,此事也影響到她的升遷,遂對許姓姊妹提出告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許姓姊妹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小萱並非公眾人物,婚外情屬於個人感情或私領域部分,許姓姊妹未能理性處事,反而在臉書、信件留下貶損小萱人格及社會評價之文字,行為實不可取,考量2人坦承犯行,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處許姓姊妹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20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