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警方分析採證不明液體成分,並調閱監視器追查。(圖/翻攝畫面)
台南中西區南門公園「大南門碑林」中有石碑遭人噴灑不明液體,警二分局獲報後派員前往鑑識,並採集容易成分及生物跡證進行分析,目前已掌握特定對象積極查緝中。
第二分局表示,27日上午接獲文化局報案稱大南門碑林石碑發現遭不明溶液潑灑,經員警到場勘察發現石碑表層有遭不明溶液潑灑附著情形,溶液成分也經採驗鑑定當中;另石碑也將待鑑定結果由文化局研議清潔修護方案。
警方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全面調閱周邊監視影像並已釐清犯案時間在1月7日,已掌握特定涉案對象來積極查緝到案以了解犯案動機,並將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及毀損公物等罪嫌調查送辦。
此外,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指出,「毀損古蹟、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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