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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趁早規畫最好!不動產「贈與VS繼承」 美女地政士曝:稅金差很大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林怡表示,繼承或贈與,會影響到後代未來出售房屋的稅金,應趁早規劃。(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林怡表示,繼承或贈與,會影響到後代未來出售房屋的稅金,應趁早規劃。(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高齡化,不動產繼承問題越來越多!不少人苦惱著,應該是「逐年贈與」,還是等待「繼承」就好。金門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林怡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多數情況都建議繼承,如果擔憂爭產,又無法讓子女達成協議,則建議乾脆賣掉讓他們分錢最好,但無論怎麼做,就都是要『提早規劃』!」

林怡表示,現在有「房地合一稅」,被繼承人民國105年前取得的不動產,死後繼承人繼承後,出售時可符合舊制採用「財產交易所得稅」,相較「房地合一稅」划算許多,在稅制考量上,通常都會建議不要採「逐年贈與」,而是「繼承」最好。

她進一步說明,「財產贈與」後代後,後代若出售,則必須採用「房地合一稅」,課徵15~45%稅金。

但如果「繼承」,且被繼承人不動產是105年前取得,則可採「財產交易所得稅」,「財產交易所得稅」是以房、地公告現值,土地雖然會增值,房屋價值則是逐年遞減。

而無論是「財產贈與」或「繼承」,購屋成本都是以「公告現值」為基礎,公告現值通常是市值的一半,而房地合一稅的課徵方式,課稅金額通常遠高於「財產交易所得稅」。

簡單說,繼承取得的房屋,如果未來出售可採舊制報稅,將省下一筆相當可觀的稅金,相差2~3倍都有可能。

至於何種時機可以使用「逐年贈與」,林怡表示,一般都是長輩擁有多名子女,但想要刻意排除某幾個所謂的「不肖子孫」才會採用。

因為依照現有法令,即使遺囑內容排除某些繼承人,但依舊會擁有「特留分」,如老張有兩個兒子,其中大兒子不孝,所以老張指定小兒子繼承全部財產,但依照「特留分」規定,大兒子依舊可主張原本該繼承到的1/2,也就是1/4財產。

這情況下可能就會考慮「逐年贈與」,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破解方式,如果是透過「逐年贈與」獲得房屋的「自住且設籍者」,未來出售換屋,如果新買的房子比出售的價格高,可符合「重購退稅」資格,房地合一稅就能退回。

另外,林怡也提到,如果後代有2~3個,長輩擔憂未來房屋分不平,其實也可以與子女先談好,未來誰獲得房屋或現金,抑或人走後,全部資產轉現平分即可。

最後,她強調並提醒,「所有的方式,都是要『提早規劃』,建議有相關問題的民眾,可提前諮詢專業的地政士、律師等,讓長輩的後事可延續生前意志,一切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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