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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查柯文哲任內2大案!黃珊珊轟刻意抹黑:在政治操作下卻成壞事?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黃珊珊。(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黃珊珊。(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京華城改建、士林北投科學園區T17、T18地上權案爭議,遭質疑涉圖利,藍綠議員提案連署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2)日批評,設定地上權不必然需要投資計畫書,台北市政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現在有心人故意將「設定地上權案」與「促參BOT案」搞混,故意抹黑柯市府,「士北科技園區的地上權招標,原本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在政治操作下卻成為壞事?」

黃珊珊22日指出,金仁寶公司以投標權利金 81.99 億元得標,溢價 81.2%,這塊地面積大且區位好,當時很多家大廠都看中,金仁寶集團大幅溢價得標,顯然也是看好是北科技園區未來發展,這塊基地做為總部智慧創新園區,已經開工正在興建中,這筆地上權溢價比例很高,非常少見,當時大家都很興奮,因為幫市庫跟市民多賺了很多錢,當時還有別家投標,有一家出價六十億左右也未得標,這本是一件好事,地上權本來就是市府保有土地產權獲取高額權利金的雙贏政策,「拿這筆跟另外同屬士北科區位的T17與T18地上權標租的價格相比,實在沒有道理!」

黃珊珊表示,產業發展局對於士北科本來限制醫療與生物科技等特殊業別,拖了很久都乏人問津,最後改為地上權才順利標出(地上權標金高於底價即可),金仁寶的那一筆區位與面積大小非常搶手,有多家投標就可看出來,溢價高對市府是件好事,這本來就是市場機制,地上權都是公開招標,有些區位與面積較差,廠商不看好就無人競標,不明就裡的人只想打擊柯文哲,真的非常可笑。

黃珊珊續指,「投資計畫書」是地上權的必要條件嗎?促參BOT案必須提出投資計畫書,而設定地上權案本來就不用投資計畫書,只有少數個案例如101、南山廣場、T16因開發規模較大,特殊個案中要求於投標階段審查投資計畫書,最後才以價格標決標;大部分的設定地上權案幾乎都是直接價格標決標,從馬市長、郝市長、柯市長都是如此,即使現在的蔣市長公告的內湖潭美段設定地上權案也都是價格標,沒有要求投資計畫書。

黃珊珊質疑,現在有心人故意將「設定地上權案」與「促參BOT案」搞混,故意抹黑柯市府,因為,設定地上權案只要符合都市計畫土管規定,原則就是採二階段的價格標競標;而BOT案則帶有公共建設的任務,因此會透過投資計畫評選機制選擇優勝廠商,不以價格為得標機制;至於設定地上權案會在招標過程納入投資計畫評選機制,是因為市府認為這是一個指標型開發案,希望先透過投資計畫評選擇優廠商,之後再讓通過門檻的廠商可以參與最後的價格標競爭(可以將此種作法視為類BOT精神的設定地上權案),例如T16、101大樓、南山大樓,市府希望先了解基地開發的產業類型是否符合政策,所以才會在招標過程中納入投資計畫的評選機制。

黃珊珊說,至於T17、T18則與市府通案的設定地上權案作法相同,都是價格競標,北市府多年來20多案設定地上權,7成以上都是採價格競標,只有少數才會在招標過程中納入投資計畫評選機制,現在,台北市政府明知「設定地上權案」與「促參BOT案」兩者之間的差異,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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