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研堡、呂彥/花蓮報導
東台灣好山好水,不少農場業者飼養雞、鴨、牛等等可愛動物來吸引觀光客,花蓮有11家觀光農場,但卻沒有有「動物展演許可」的,業者認為薄薄一張紙很難申請,動物越多保證金繳越多,最高要收200萬,還要專任動物經理人員以及獸醫師或畜牧技師,現在業者也求助縣府,希望可以協助申請合法。
遊客:「哇!你看你看!」
用牧草引誘馬匹上前啃食,近距離互動;可愛羊咩咩蹬上鐵網,同樣抵擋不了食物誘惑。花蓮某觀光農場佔地七甲,養了雞、鴨、牛、孔雀,全縣11家休閒農場商機大,旺季一天可以有5千到1萬名遊客。
遊客:「漂亮(比較漂亮?)然後比較有規劃,來這邊可以玩兩天。」
遊客:「(近距離你自己個人覺得是舒服嗎?)對,舒服啊(有時候會不會覺得離動物太近?)不會,我自己覺得還好。」
遊客:「啊!啊!(滿可愛的啦)」
不管是餵養還是像這位弟弟觸摸,都得要「動物展演許可」,業者說真的不好請。
農場業者賴俊弘:「我們開始申請休閒農場的時候,是沒有這個『動物展演許可』是可以去申請的,兩個方向都去進行,我們要走到什麼階段才能完全的符合相關的法令,似乎還有一些困難。」
薄薄一張紙有多難請?先審核營運計畫書,展演場所得一一清楚寫出,動物越多保證金繳越多,最高200萬元,還有要專任動物經理人員,以及獸醫師或畜牧技師,二年一次以上邀請學者專家進行評鑑,《動物展演法》23條規定業者苦惱太嚴謹。
花蓮動防所長周黃得榮:「那目前的動物展演必須要在固定的場所,那這固定的場所必須符合《土地法》及《建築法》的規定。」
場所還得符合《土地法》及《建築法》規定,花蓮農場以可愛動物為主打,希望吸引遊客衝震後觀光收入,現在卡在文謅謅法規,業者頭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