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 退休女老師慘遭殺害,兇嫌劉志明更四審逃死,丈夫轟最高法院為「最爛法院」。(圖/張介能提供)
曾經拿下師鐸獎的退休女老師陳月妹,10年前遭兇嫌劉志明強盜殺害,當時事件震驚社會,案件纏訟將近10年,連續5次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7)日更四審判決出爐,全案逆轉,劉志明逃死,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對此,被害女老師丈夫張介能表示,這是一個很糟糕的判決,坦白說「真的快爆炸了」。
▲ 丈夫張介能隨身攜帶著妻子留下來的花布包,甚至也背著去開庭。(圖/翻攝畫面)
「不瞞你說,我真的是要爆炸了。事情發生之後,我榮總確診憂鬱躁鬱患者,我現在痊癒了不再吃藥了,可是我現在覺得我快要受不了了」,失去妻子的痛還沒完全撫平,丈夫張介能聽到更四審兇手劉志明逃死,又無奈又生氣,回到當時與妻子生活的地方燒香向祖先稟報此事,也希望內心能因此獲得一些平靜。
▲ 強盜殺害退休女教師還涉嫌性侵,嫌犯劉志明更四審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張介能說,自己其實對司法還存有最後一點依靠,但如今原先死刑的判決撤銷,改判劉志明無期徒刑,讓他覺得連最高法院都靠不住了,「這個是很糟糕的判決,一審到更三審已經判五個死刑,為什麼會發回更審?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沒辦法證明有沒有搶兩千塊」。
張介能說,劉志明當時自白搶了兩千多元用來逃亡搭計程車,但是,最高法院忽略的兩千多元、 約兩千元,一定要提出兩千元的證明,「請問我們被搶的人,怎麼證明正好兩千塊?這是他自己講的,應該很實際,可是每次發回更審就是要我們提出兩千塊,包含我們買東西,我們一般人買東西怎麼記得買多少錢?一定是看發票」。
張介能說,逃死的理由還有一個「不是計畫性殺人」,但他認為,劉志明原本就持榔頭計畫敲人家的頭,鎖定進了哈囉市場的太太,等太太進了車子才下手,「他就等我太太,進入車子才下手,他已經認定要殺我太太,就在那邊等,這不是計畫殺人 是什麼?我不知道他們讀書讀到哪裡去」。
▲ 退休女教師陳月妹遇害後,隨身花布包代替她陪著丈夫四處旅遊。(圖/張介能提供)
「我很感冒我們的人權,實在是只為殺人犯的人權」,張介能認為,被害人跟加害人兩者是不平等的,劉志明有三個律師,自己則是到二審才知道,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可以支援一個律師。他說,三個律師一個開庭講半個鐘頭,就要花多少時間,情勢、形式、時間來講,就是對方佔優勢,「這怎麼是講求人權的社會,被告、被害者你也需要人權,你是偏被告殺人犯那邊,這是我很感冒,很悲哀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