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男大生騎車遭撞不治。(圖/資料畫面)
文化大學大二繆姓男學生(20歲)去年深夜騎車行經內湖堤頂大道與港墘路口時,與一輛違規左轉的瑪莎拉蒂發生碰撞,繆男送醫急救傷重不治。肇事的洪姓女駕駛應訊時哭訴「我沒看到他」,被依過失致死罪法辦。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考量洪女積極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
檢警方調查,洪姓女子(58歲)去年10月18日深夜11時許駕駛莎拉蒂休旅車行經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時,未依號誌指示違規左轉港墘路,與對向的繆姓男騎士發生碰撞,繆男噴飛重創倒地,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後,發現繆男已無生命跡象,經送往內湖三總急救後仍不治。
▲洪女駕駛海神肇事。(圖/資料畫面)
洪姓女子當時酒測值為0,她應訊時不斷哭訴「我沒看到他」,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其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事發後肇事的洪女被起底,據了解洪女的丈夫是建商,曾擔任過派出所警友會站長,在地方或是警政圈的人脈相當廣。知情人士指出,洪女家境富裕,除了海神外,還有賓利、小牛等名車。
檢方偵查時,洪女坦承犯行,並積極與繆家人達成且履行和解,死者家屬也同意原諒她;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緩起訴處分,期間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