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示意圖。(圖/資料照)
新北市板橋國民運動中心1名擔任教練吳姓男子,因覬覦某女教練的美貌及好身材,竟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間,數次將自己的iPhone 14 Pro Max放在教練休息室的置物櫃中,對著女教練更衣處偷拍,第4次被女教練發現報警,警方前往吳男家中搜索,在吳男筆電中發現上述偷拍影像,新北地檢署依無故以錄影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吳男起訴。
據了解,吳男因與被害人女教練為同事,因對女教練美貌及姣好健美的身材所著迷,因此才伺機以自己剛買的iPhone 14 Pro Max手機,放在教練休息室的置物櫃中,將鏡頭朝著女更衣室,以錄影伺機偷拍該名女教練,其犯行直到去年6月24日上午,準備第4度偷拍時,才被女教練察覺有異,當下活逮吳男的行徑,但吳男卻辯稱,手機會自動錄影,是不小心錄到」。
事發後,吳男曾傳訊息向女教練致歉,表示:「姊,我知道這件事情對妳的傷害很大,我也知道妳現在可能沒辦法面對我,但是我是很想跟妳說我真的很對不起,不應該因為一時的好奇衝動做了傷害妳的事情。」、「其實我當時很想阻止我自己的行為,但是因為害怕所以沒有先跟妳坦白真的很抱歉。這件事我也想對妳負責,希望你可以給我一個補救的機會,我是真的對你非常的抱歉。姊不知道妳願不願意給我一個當面給妳道歉的機會?」
轄區警方在取得運動中心內的監視器後,確認事發前後僅有吳男和女教練出入休息室,經搜索吳男住處,果然在其筆電中發現先前3次偷拍被害人更衣的錄影影像,第4次犯案時,則因當場被女教練發現,所以並未偷錄得逞,女教練因此不願原諒堅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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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