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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摯愛首插秧!偷吃小24歲人妻闆娘 八旬小王狂寫打油詩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八旬翁偷吃快剪店老闆娘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八旬翁偷吃快剪店老闆娘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八旬老歲翁阿豪(化名),先前到快剪店剪髮,卻與小他24歲的女老闆小萱(化名)陷入熱戀,還多次寫詩給對方示愛,內容提及「李花春開逢暖陽,真情摯愛首插秧」、「水中打砲倍新鮮,高潮迭起爽翻天」等字句,小萱丈夫發現後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判阿豪應賠償30萬元。

據了解,阿豪經常前往住家附近的快剪店消費,進而結識女老闆小萱,2人悄悄交往近3年,不但以「寶貝」、「親愛的老婆大人」互稱,還討論滾床、濕濕的等話題;阿豪寫了許多鹹濕詩詞送給小萱,並安排2天1夜的雲林旅遊行程,2人還穿同款情侶鞋,甚至許下「讓我們邁向6個月、1年、2年到永遠」的願望,愛得十分濃烈。

小萱丈夫主張,原本他只覺得妻子經常晚歸、推託房事,還以開店為由拒絕出遊,直到去年5月妻子洗澡時,他發現對方手機訊息不斷,這才發現妻子出軌,他與對方攤牌後,妻子仍與小王經常熱線,還美化成兄妹之情,憤而對小王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萱丈夫提出阿豪情詩為證,內容提及「李花春開逢暖陽,真情摯愛首插秧,春臨大地紫金香,情深似海永纏綿,生生世世於一人,山盟海誓可問天,比冀天涯共嬋娟」等字句,他認為「李花春開」是2人連結的意思,「首插秧」則是2人首次發生性行為。

小萱人夫又提出其他詩句,例如「夫唱婦隨泡溫泉,抓雞摸奶又抓鞭,一絲不掛袒埕見,水中打砲倍新鮮,高潮迭起爽翻天,迎接金雞好過年」、「嫩雞閤家瑞芳去,公雞空閨孤又寂,初二方聞母雞啼,甜言蜜語訴別離」等字句,由於阿豪及妻子均屬雞,遂自比是公雞和母雞,並將2人性行為記錄成詩。

阿豪認為,小萱丈夫指控猶如抖音短劇,只是在看圖說故事,這些打油詩都是他的即興創作,而且他從70歲開始就沒了性能力,要怎麼與小萱通姦;阿豪反控,小萱丈夫要求自己妻子不穿內衣睡覺,性生活也不准關門,小萱遭到丈夫欺凌,心理無法平衡,他才帶小萱到廟宇、博物館紓解壓力,絕非對方丈夫想得如此齷齪不堪。

法官認為,小萱丈夫提供的照片中,包含阿豪與小萱擁抱、環抱、牽手、親吻及洗澡照片,阿豪甚至將手伸進小萱上衣內,兩人還有滾床、妹妹、弟弟、濕濕的等對話內容,顯然逾越一般男女交往關係,已侵害小萱丈夫配偶權,遂判阿豪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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