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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無套4射」害11歲女童懷孕墮胎:以為她16歲!被打臉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曾男和11歲女童發生4次性關係,辯稱以為對方16歲。(示意圖/Pexels)

▲曾男和11歲女童發生4次性關係,辯稱以為對方16歲。(示意圖/Pexels)

彰化縣一名有詐欺、竊盜、毒品等前科的曾姓男子,去年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一名11歲女童後,竟4度和她發生性關係,之後女童家人得知其懷孕,帶她去墮胎並報警提告。二審法官日前駁回曾男上訴,維持一審4年8個月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曾男去年7月中旬,在網路遊戲Weplay通訊軟體、臉書中,認識年僅11歲、就讀國小的女童,先後約女童到其租屋處及摩鐵,各發生2次性行為。

由於曾男與女童發生性行為時,均無戴保險套,直到女童懷孕後,其家人才發現,氣得報警提告,並協助女童進行人工引產,由警方留存胚胎採證。

經過DNA鑑定顯示,曾男與胚胎間親子關係機率預估為99%後,曾男雖坦承犯行,但女童家人無法諒解1個30幾歲的人,竟可以如此對待未成年女童,因此不願與他和解,同時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一審法官認為,他對女童的身心健康缺少尊重、損害非輕,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犯4罪分別處刑4年5月、4年、4年、4年,共應執行4年8月徒刑。

曾男不服上訴,稱4次性行為均合意,且女童始終宣稱自己年滿16歲,加上女童外貌、談吐等看起來比較成熟、超齡,請求判無罪。

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女童案發時為11歲又3、4月,外貌尚屬稚嫩,與一般年滿16歲女子之外貌、行為模式及談吐內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一般人應該能輕易辨認有差距,故駁回曾男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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