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內政部推出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規劃7月上路,外界質疑分級制度是變相懲罰貧窮,內政部昨天更發出新聞稿反駁,指示要強化對弱勢的照顧,期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表示,目前的分級制度是可行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將分級制度複雜化,既然複雜化,就要根據每個地方政府或民團提出的不同條件,尤其是北北桃3個地方政府再做有效檢討與改進。
媒體報導,內政部推出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規劃7月上路,新制考量近年推動「所得別」分級方式經驗發現,因報稅資料不完整,造成錯置過度補貼,改以「身分別」作基準,再依弱勢程度分級,租金最低可享市價3折,卻導致弱勢民眾資格不符,成為被社宅漏接的邊緣人。
內政部昨晚透過新聞稿表示,近日公布「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原則」草案,除預計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適用市價3折到5折的租金優惠外,也協助身心障礙者、受暴家庭、特殊境遇家庭等社會弱勢適用較低租金,盼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並無報載「懲罰貧窮」問題。
劉世芳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媒體詢問,針對新版的社會住宅分級,有民團覺得是「假正義」,她表示,目前為止按照分級制度可行,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將分級制度複雜化,既然複雜化,就要根據每個地方政府或民團提出的不同條件,尤其是北北桃3個地方政府再做有效檢討與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