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王子苓、李雅楹曾到台北地檢署對李珍妮提告。(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名媛李珍妮日前接受富商邀約聚餐,卻與名媛王子苓、前主播李雅楹發生口角,不滿被李珍妮當面飆罵「做雞的」等語,王、李2人對李珍妮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5000萬元。李雅楹另控李珍妮,在粉絲專頁上公布她的名字、工作地點、職業等個人資料,甚至在她的住處出沒,讓她心生畏懼,提告違反個資法、恐嚇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對李珍妮處分不起訴。
李雅楹和李珍妮的恩怨,起緣於1月間一場富商邀約的聚餐。李雅楹控訴李珍妮在聚餐時不斷刁難餐廳服務生、主廚,她和王子苓看不下去,請李珍妮不要刁難,沒想到當場被飆罵「做雞的」等不雅字眼,嚴重影響她和王子苓的名譽,決定提告並求償。
李雅楹並控訴,提告後,李珍妮變本加厲,不但於2月間在臉書粉專上PO文持續辱罵「那2隻告我的王子雞」等語,還公布她的姓名、工作地點、職業等個人資料,甚至於2月20日下午,開車到她的住處附近,讓她心生恐懼,因此決定再告恐嚇、違反個資法。
不過檢方偵辦後認為,李珍妮PO出的內容,大多是雙方的新聞報導,李珍妮針對新聞報導發表評論,也確實未提及李雅楹的工作地點、職業等內容。至於李珍妮出沒住家附近一事,僅有李雅楹的單一指述,沒有其他證據,因此以罪嫌不足,給予李珍妮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