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榮錦夫妻涉內線交易案,檢方訊後諭令200萬元交保候傳,且須接受電子監控。(圖/翻攝畫面)
晟德大藥廠前董事長,現任榮譽總裁林榮錦和妻子歐麗珠等人,涉嫌利用公司發布利多消息前後買賣股票,套利200萬餘元,被檢調搜索傳喚,訊後夫妻倆各被以200萬元交保候傳,且須接受「電子監控」。根據了解,該監控並非戴上電子腳鐐,而是以專用手機「自拍」臉部照片,加上指紋辨識,遠距報到。
根據了解,手機報到的科技監控方式,是被告會拿到1支由監控中心發給的專用手機,該手機受高等檢察署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位,也設定了被告的臉部及指紋辨識紀錄。被告需在檢察官或法官規定的時間,以專用手機「自拍」上傳給監控中心,監控中心將被告臉部畫面作為報到紀錄。
與電子腳鐐不同的是,電子腳鐐戴上後,被告只能在一定的範圍內活動,超過規定的範圍,電子腳鐐會發出警訊,通知檢警被告恐有逃亡可能,使檢警得以即時處理。手機自拍監控則不會限制被告的活動範圍,只要被告在指定時間,使用專用手機,監控中心就可掌握其位置、狀態。
如此不但可以省去被告須親赴指定機關報到時的人力、警力成本,檢察單位直接就可監控被告報到情況,且非對於人身自由限制最強烈手段,較電子腳鐐更能兼顧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公益與被告人身、居住及遷徙自由的比例原則。檢察官或法官必須依其犯罪情節輕重,逃亡可能等要件,判斷是否施以電子腳鐐、手環或手機自拍等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