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郭男打視訊電話給網紅後裸露下體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34歲郭姓男子,先前為了追求女子小萱(化名),遂透過對方臉書專頁傳送訊息,還撥打視訊電話給小萱,待對方接通後裸露下體,事後小萱氣憤提告,郭男被依跟蹤騷擾罪起訴;台北地院判郭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郭男與小萱素不相識,卻一直想追求對方,去年11月22日到23日間,郭男不斷透過小萱臉書專頁傳送訊息,還撥打視訊電話給對方,郭男待對方接通電話後,隨即裸露自己下體,女管理員在研究室中觀看影像後發現,頓時心生畏懼,嚇得趕緊前往警局報案。
警方循線將郭男逮捕送辦,檢方偵結後依跟騷法將他起訴,郭男庭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郭男無視小萱感受,反覆傳訊、打電話騷擾,造成小萱心理壓力,應予非難;小萱並無調解意願,希望能從重量刑,遂依跟騷法判郭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