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雲林報導
▲員警林俞宏(右)頭部遭子彈擦過受傷,時任雲林縣警察局長林故廷到醫院慰問。(圖/翻攝畫面)
去年10月,雲林麥寮發生警匪槍戰,其中橋頭派出所員警林俞宏在「頭部受傷」情況下,仍忍痛開8槍抵抗歹徒,掩護所長林鈺家全身而退,沒想到去年考績出爐,沒開槍的所長獲「甲等」,林員卻被列為「乙等」,地方議員得知狀況後,為林員待遇忿忿不平。對此,雲林縣警局表示,這次評定過程確有不夠周延之處,目前已主動協助林員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並依考績法申請專案考績,將會盡全力確保同仁權益。
回顧槍戰經過,去年10月21日,橋頭派出所長林鈺家與員警林俞宏,在處理車禍事故時,意外查獲謝姓駕駛是通緝犯,謝男得知事跡敗露後,竟從車上拿槍反擊,造成林俞宏頭部中彈受傷,當下他負傷連開8槍掩護所長,順利逮捕謝男。幸好林員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事後警局也因林員英勇表現,破格為其申請升職。
▲謝姓通緝犯落網照。(圖/資料畫面)
怎料上個月公布去年考績時,沒開槍的所長考績獲甲等,負傷反擊的林俞宏卻被列為乙等,離譜狀況讓地方人士忿忿不平,議員李明哲也在質詢台上要求警方應重新檢討。事後內政部長劉世芳、署長張榮興及雲林縣長張麗善也均對此案表示高度關注。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這次評定過程確有不夠周延之處,經統計林員於112年度共獲嘉獎93次,其中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務期間計嘉獎85次,因林員調任雲林縣橋頭派出所的時間較短,期間僅獲8支嘉獎,所長以此計算考評,才將林員列為乙等。
但這樣的考評計算方式,卻疏漏考量槍戰期間林員的英勇表現,沒有做出準確客觀考核,過程有欠周詳。目前縣警局已主動協助林員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並將精進考績評定制度,以確保員警權益並維護工作士氣。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也強調,年終考績應該以員警全年度整體表現進行考核,不能只以到任時間來評斷,已要求該局各級主管綜覈名實、信賞必罰,力求準確客觀之考核,絕不能讓努力付出的員警受到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