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人妻跟前同事偷情,被對方嫌棄,仍死心踏地。(示意圖/pixabay)
基隆一名人妻小雅(化名)跟丈夫小綠(化名)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女方卻跟跟前同事小王(化名)偷情,兩人多次單獨出遊,還發展出肉體關係;就算小王嫌棄小雅肚皮有條妊娠中線,還嗆對方沒F罩杯又不是18歲,女方仍對小王死心踏地。鹹濕對話被丈夫小綠發現,提告精神賠償,法院審理後,判小王應賠償20萬元。
小綠與妻子小雅在2015年7月26日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小王明知小雅已婚,仍多次出遊、過夜,還發生性行為,鹹濕對話還被小綠發現,認為兩人逾越通常社交,破壞婚姻和諧、圓滿,憤而提起民事告訴,請求賠償80萬元。
不過小王認為,他跟小雅是同事關係,女方離職後,因打算發展副業,前往日本考察蛋糕工廠,因不懂日文才會請他陪同一起前往,性質屬「公差」是朋友間正常社交,且已婚男女享有獨自社交的自由權,不宜對女方友人提告,藉此聲請駁回告訴。
小綠提出對話紀錄佐證,小王跟小雅對話提及,「你要不要嘿嘿」、「精子不值錢」、「做完文件做愛」等語;小王還嫌棄小雅,「你肚皮有條妊娠中線嗎,已經看好幾年了,滾吧」,還說,自己鬆也不練,那個時才在那問「你怎麼看起來沒感覺」;還自誇,在怎樣廢,要交一個正常沒生過孩子的不難;還嗆小雅,屌個毛,以為你是F罩杯還是18歲啊。
法官勘驗對話,還發現小王與其他女性友人談及,「你都跟小雅無套,可是你不是也說她會帶著保險套」;足見有破壞夫妻,動搖家庭生活圓滿。法院審酌,雙方收入、學經歷及小王介入婚姻造成小綠的侵害程度,判小王應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