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許多父母採「贈與稅免稅額」傳承財產,但忽略細節,仍有可能被課徵高額贈與稅。(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送錢給小孩,讓小孩可以買地,除了符合稅制外,龜毛細節也要當心!一對父母以2人合併每年488萬的贈與稅免稅額,逐年給予未成年小孩,集滿千萬後,幫小孩以這筆款項添購房子投資,地政士一看小孩未成年趕忙提醒,「要注意二事,否則當心被課徵千萬稅金,甚至不能過戶。」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透過每年個人244萬贈與稅免稅額、父母合併488萬免稅額,逐漸將財產贈與給小孩,確實是不少人省稅的好方式,然而,如果要利用這筆錢購買不動產,就要注意「步驟」。
他進一步說明,由於小孩未成年,卻有錢投資不動產?正常人都會產生疑惑,所以法規上,如果要添購不動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一定要先向國稅局取得「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地政事務所才會受理移轉登記。
個案中父母在金流上專款專用,也幫小孩把錢從銀行帳戶轉入履約保證帳戶,未來如果國稅局質疑該筆交易屬贈與,並要求舉證金流來源等,父母就可以清楚舉證,避免被課徵高額贈與稅,否則以房子價值動輒千萬起跳來看,就極有可能被課徵百餘萬的贈與稅。
最後,鄭文在提醒,不少人第一步逐年贈與金錢做對了,但有些家長把錢轉入小孩帳戶後,有時候又會拿出來周轉,即使後面又還回去,也導致金流混亂,最終申辦「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失敗,切記如果採此方式進行財產傳承,一定要「專款專用」,才不會最終白忙一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