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楊惟甯報導
北市一名47歲黨姓男子,在內湖區星雲街承租1樓店面開設寵物旅館,並砸下400多萬元裝潢,卻因北市府規定必須取得左右兩戶住戶及2樓鄰居同意才可營業,因而遭到樓上鄰居反悔刁難,遲遲無法開業,最終在承受了巨大的經濟壓力下走上絕路。對此,就有專家認為,這條法規「擺明是為難人」,並認為《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
根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寵物相關行業分區管制歸組與相關放寬規定」指出,自108年起,在住宅區開設美容寵物服務業,需要4項條件,包含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限建築物第一層(得併同地下一層使用),且需經過左右兩側及垂直第二層住宅使用者的書面同意。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據悉,黨男為了為了取得合法營業,一一拜訪左鄰右舍取得同意,唯獨2樓住戶要求「免費修理陽台,才願意簽立同意書」。但他花了10萬元替對方修繕後,2樓住戶卻疑似反悔不簽同意書,甚至直接神隱避不見面。由於一天無法營業就一天無法賺錢,加上先前付出的4、500萬裝潢費,以及每月的租金開銷,龐大的經濟壓力將黨男逼上絕路。
▲黨男上月曾因寵物店遲遲無法開業在街上失控咆哮。(圖/翻攝畫面)
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便表示,「此事證明《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楊律師認為,開餐廳和修車行的,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需取得2樓同意了,為何更安靜、更沒味道且為了避防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需要?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也指出,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15年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制定,雖然不是惡法,卻顯得思考不夠周慮,「擺明為難寵物業者!」
▲專家認為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擺明為難寵物業者。
吳翃毅認為,開寵物店需要取得隔鄰和樓上屋主同意,「試問經營寵物店盈餘要分配給他們嗎?還是就像這個案一樣,不懂法律避險的情況下,處於被刁難的情況內嗎?」他建議北市府應重新思考,並將規範改為取得寵物店營運的相關建築規定才更為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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