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小琪被3名異性友人藉著喝玩遊戲的機會脫衣猥褻,法院重判3人4年半。(示意圖/Pakutaso)
屏東女子小琪(化名)2022年8月間某晚,與包含羅姓男子在內等3名異性友人在KTV喝酒唱歌,後續再回家續攤聊天,沒想到3名男友人竟藉著玩「國王遊戲」的機會強脫小琪衣物猥褻得逞,後續小琪就醫後,醫院通報警方逮人,但其中羅男在羈押期間選上鄉代,交保後立即就職,一審依3人共犯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各處4年6個月徒刑,沒想到3人不滿上訴,主張小琪指控不實,但高雄高分院不採信3人說法將訴願駁回,全案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小琪於2022年8月7日當晚,與朱姓、羅姓、陳姓等3名異性友人到一處KTV唱歌喝酒,後續在回到家中喝酒聊天,過程中4人玩起國王遊戲,在猜拳中決定輸家與贏家,輸的人必須完成贏家的要求;小琪在過程中猜拳輸掉,於是聽令撫摸陳男下體,沒想到3人見獵心喜,待陳男贏了以後,就下令所有人一起為小琪猥褻,豈料陳、羅2人就抓住小琪的手,從客廳一路拉到床上,小琪拼命抵抗、喝斥,但3人仍舊猥褻得逞,事後小琪身心受創就醫,經醫院通報後警方循線逮人。
但一審時,3人皆否認犯行,更不承認有看到另外2人犯案;朱男還自辯沒有脫小琪內褲,更沒看到其他2人將小琪拖進房間,大家只是在玩而已,他也只看到陳有猥褻動作出現,但一切都只是遊戲規則;但法官也發現到,小琪在案發後向當警察的鄰居哭訴「救我」,當鄰居到場時,小琪已哭到講不出話來,身上洋裝也被掀開。
法官表示,朱男在這起猥褻暴行中為首謀,陳男、羅男皆參與犯案,雖羅男涉案程度較輕,但卻否認自己犯行,態度相當惡劣,因此3人都須受到同等量刑,因此依涉犯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均判刑4年6個月。
但2人卻不滿一審判太重上訴,仍數度堅稱是國王遊戲,並無強制行為,而且小琪也有摸陳男下體等情事,可見小琪的證詞難以取信,不過法官認為3人說法不足採信,且他們在審理過程中都強調跟小琪關係良好,並沒有誣陷它們的動機,此外,3人還有在事後向小琪致歉,要小琪高抬貴手等對話紀錄,認定3人犯行屬實,因此訴願均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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