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桃園前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汙弊案遭檢方聲押。(圖/資料照)
桃園前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汙弊案,昨天(5日)傳喚鄭到桃園地檢署漏夜偵訊,檢方複訊後,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鄭文燦要求律師陪同,需等候律師到庭閱卷才能開庭,桃園地方法院預計下午開聲押庭。
關於此案,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