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500萬交保,桃檢抗告成功。(圖/資料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入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涉收賄500萬元,6日下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遭檢方當庭抗告。高等法院今(8日)傍晚裁定檢方抗告成功,認為本案中尚有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的公務員需要傳喚,可能有勾串之虞,有必要詳加調查,因此發還桃園地院更裁。
高院認為,桃園地院的裁定並未說明鄭文燦是否有羈押的原因,也未說明羈押的必要性,因為桃園地院並未說明認定依據,高院無從判斷裁定的適法性、妥當性。
此外,高院也指出,根據檢方提出的事證,後續仍有必要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明事實,所以若讓鄭文燦交保,可能有勾串之虞。
高院強調,因為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詞、互為維護之高度可能性;由於鄭文燦在本案之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無法排除他影響先前與他具有上下隸屬關係之共犯或證人陳述之可能性。
高院指出,現今通訊軟體發展程度,很容易就被用以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供詞,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鄭文燦及其他共犯、證人間仍有勾串可能性。但桃園地院對此均未詳加說明,原本的交保裁定有理由不備的違誤,所以撤銷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