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兇嫌王景玉3月28日內湖環山路附近,砍殺女童「小燈泡」頸部23刀,震撼各界,今(25)日下午移交士林地院,訊後法官當庭裁定繼續羈押。王景玉庭訊坦承犯行,他直覺認為「小燈泡」女童就是他要尋找的「四川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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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料照
王景玉庭訊時,坦承所有犯行,他提到在28歲時腦中浮現一張《千字文》,他要在3月28日殺人,而且要殺掉「四川小女孩」,而法官問為何對「小燈泡」下手?王景玉表示:「我心裡就是認為她就是四川小女孩」,且他稱只要殺了小燈泡,出獄後就會有四川女人替他生小孩,因此殺害她。
另外,王景玉為何選擇3月28日行兇?他說,從網站上學到《千字文》,指3月28日當天「日月盈惡」,更當庭背誦《千字文》,「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惡」,代表3月天,因此選在3月28日殺人。
今日下午殺害小燈泡的兇嫌王景玉,移交士林地院審理是否繼續收押,法官認定他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