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陳女因打翻水拖地遭到男子指指點點,不滿怒飆「X你媽」最終獲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住在某社區的陳姓女子,在2022年10月9日凌晨1時30分許,因在社區大廳內打翻保溫瓶內的水,正在拖地處理時,遭到另一名男性住戶指指點點,因而不滿飆罵:「X你媽。」男子憤而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依妨害名譽起訴陳女。而後陳女辯稱,「X你媽」是自己的口頭禪,是發洩情緒並無針對該男子,最終獲判無罪關鍵曝光了。
判決書指出,陳女和男子為新北市淡水區某社區的住戶,過去就曾因細發生嫌隙,兩人對彼此互有不滿。而從事發監視器的畫面中可見,當時陳女行經大廳櫃檯時,手中的物品掉落,而後便向櫃檯的人員講話。此時,一名男子經過陳女,並用手指向陳女所站的位置,陳女稱「我在跟他(櫃檯人員)拿拖把」隨即拖地處理,男子便向櫃檯人員說:「盯著她,盯好喔!」陳女聽聞後便轉頭對男子辱罵:「X你媽。」
陳女辯稱,當時會罵「X你媽」只是情緒發洩,並不是故意要罵男子,更稱「X你媽」是自己的口頭禪。而她還原當時情況表示,因不慎將水打翻在大廳地板,明明已經向櫃檯人員拿取拖把清潔,卻還是遭到男子指指點點,才會不滿脫口而出「X你媽」。士林地院認為,陳女在飆完髒話後,並無辱罵嫩子的言語或舉動,在場也可知陳女罵髒話是在表達不滿情緒,客觀上不足以貶損男子的名譽,並無侮辱之故意,最終判陳女無罪。